3Q大战未了局 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互联网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01:33:2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360和腾讯的“垄断”控辩,已超出公司对决的边界,中国互联网业正在告别“丛林时代”,迎来“天空法则”?

4月18日,广州。阴霾的天气难以掩盖浓重的火药味儿。当日,奇虎360公司在法庭上长篇大论地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反《反垄断法》,并索赔金额1.5亿元。

3Q之争爆发时,正是外界对腾讯质疑最猛烈的时候。

开庭三天前,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还在中国第十四届反垄断高峰论坛上做主题发言,痛陈垄断之祸。其后他在一封内部邮件中说:“对腾讯公司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大多数公司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少数站出来的公司也只能做到强烈谴责。”

模仿、抄袭或是用蛮横的手段扼杀创新的力量,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大公司都曾受到类似指责,不只腾讯一家,360也曾被如此质疑。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业一直因生存环境险恶、竞争激烈而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江湖”思维成了解决冲突最有效率的方式。互联网行业每经历一次商业模式的进化,就留下一块道德沙地。“仔细回想一下,十几年来,中国互联网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优酷网CEO古永锵曾说。

3Q大战被认为是“丛林法则”的极致,却也催生了中国互联网又一轮进化。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在3Q大战后两个月内提出了着名的“马八条”,宣布腾讯全面开放。此后的2011年,新浪微博、百度、360等大公司纷纷提出或升级开放计划。

被称为“互联网革命最伟大的思考者”的克莱·舍基(Clay Shirky)指出,靠单一产品盈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他将互联网新的生存逻辑命名为“天空法则”。马化腾特意写了读后感:所谓“天高任鸟飞”,所有的人在同一天空下,但生存的维度并不完全重合,麻雀有麻雀的天空,老鹰也有老鹰的天空。决定能否成功、有多大成功的,是自己发现需求、主动创造分享平台的能力。

“用法律解决问题是中国互联网的进步。”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如是评价,“但现行的《反垄断法》是基于传统部门和行业的运行规律来制定的。”于是,3Q之间的这场控辩大战一开幕就扑朔迷离、激烈异常。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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