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闸北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利用新技术及以无磁交易方式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以朱凯华为首的包括三大银行(工行、农行、招行)4名员工在内13名被告人,通过网购银行卡主信息,猜密码,网上代缴公用事业费转账提现的方式,造成多名银行卡用户损失总共达300多万元。
被告人朱凯华犯信用卡诈骗罪,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在明知朱凯华的钱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帮助其大量提款的被告人汤涛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而向朱凯华出售个人银行信息的4名银行员工胡斌、曹晓军、董婕、陈荣哲,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因在互联网上倒卖他人的银行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1年3个月至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因持虚假的身份证明,多次向各家银行骗领信用卡的被告人史小欣,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1 谋划
90后的朱凯华是江西上饶市人,初中毕业后再未上学。他迷上互联网,网吧成了他时常光顾的地方。渐渐地,朱对网上银行发生了兴趣,他发现信用卡的使用渠道拓宽了,从传统的只能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他人信用卡,演变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渠道也可使用他人信用卡或者信用卡信息。这种行为,进行交易时不需要提供信用卡卡片,只要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就可通过网银划款或缴纳各类公共事业费。
同时,他还发现网银上有漏洞可钻,一个赚钱念头在他脑中蹦出:何不从别人银行卡中提些钱来花花?朱凯华开始了。
2 交易
计划第一步,是如何去找银行卡里存款多的人。朱想到了自己曾在网上看到过的机动车车主信息,其中似乎还附有部分车主的身份证号。对,能开名车的车主,银行卡内一定存款不菲。
2010年起,朱凯华首先在网上从他人手里购买了大批上海市机动车车主信息。车主信息里面,有的带身份证,有的不带。依照车的高低档次,朱整理出带有身份证号的车主名单,这些人成为他作案的初选目标。
计划第二步,如何获取这些人的银行卡信息呢?他知道网上有这么一个鲜为人知的“交易场所”。
朱凯华熟练地搜索百度贴吧,那里活跃着一批声称可以帮你查到客户银行卡卡号、余额等信息资料的“卡贩子”。很快地,朱通过QQ联系到了几个“卡贩子”,便把自己手头挑选好的一批车主名单提供给了他们。
据了解,这些“卡贩子”有的是银行内部员工,有的是游荡在网上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
胡斌原系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他从2010年11月起,在互联网上以“战无敌”、“夜光杯”等网名,发布可以提供银行信息查询的广告。胡斌在收到朱凯华通过手机短信、QQ等方式发来的银行客户身份证号码、姓名后,利用银行内部网络系统违规查询,并将查询所获的银行客户个人征信报告、银行账户相关情况等信息,以每条几十元至100余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共出售300余条信息,非法获利2万余元。
曹晓军原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黄陂支行客户经理,网名“四一人生”,他从2011年2月至6月期间,通过中介向朱凯华出售个人征信报告2318份,非法获利23180元。
向朱凯华出售个人征信的,还有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荣龙支行员工董婕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客户经理陈荣哲。
除了上述银行内部员工,与朱凯华交易的,还有一部分“二道贩子”。
任恩波,1986年生,浙江宁波宁海县胡陈乡农民,初中文化,是一名将客户银行卡信息低买高卖的“中间商”。从2010年10月起,通过互联网以“明哥”、“强哥信用社”等网名,倒卖他人的银行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任先从胡斌等人处以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价格,购入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家银行客户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后,加价出售给朱凯华,非法获利3万余元。
据查,此案涉及的在网上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共有6人,他们相互之间并不认识,平时靠QQ联系,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3 侵入
朱凯华得到的信息包括:车主在各家银行的银行卡卡号和账户余额。而个人征信报告中包含了更为详尽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客户的收入、详细住址、手机号、家庭电话号码甚至配偶和子女的职业、生日等。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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