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stra是NBN公司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声称,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错误地重视AU$11亿美元的交易。
经过两年的谈判,NBN有限公司和Telstra的袭击,将租赁Telstra的坑和管道基础设施到NBN有限公司的纤维-到-THE-处所国家宽带网络(NBN)的推出及支付Telstra公司转移其在2011年一个交易客户从铜线网络NBN。
虽然签署协议,由两家公司在2011年年中,Telstra公司股东不批准该协议,直到在2011年年底股东周年大会。
Telstra公司的发言人告诉ZDNet,它已采取消费物价指数调整时,应开始申请根据协议NBN公司告上法庭。
“我们有一个合同,NBN公司有另一个我们没有经过漫长的调解过程中能达成一致,所以,在合同中,并作为下一步,Telstra是要求法院来决定,“该发言人说。
据了解,Telstra公司认为CPI应该已经2012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11年6月签署协议后。NBN公司认为CPI应该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因为Telstra的结构分离承诺,需要向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概述了该公司将如何分离其批发和零售的武器,不被接受,直到2012年3月。
Telstra的发言人说:“我们在协议期限的影响是显着的,但并不重大,从市场的角度来看,”。
曾有人建议,在两个数字之间的差是约1亿澳元。
澳洲电信表示,虽然有限公司和Telstra的NBN是来展开重新谈判交易,光的变化,政府和潜在的政策将需要获得Telstra的铜纤维-到-的-节点网络线的转变,时机与重新谈判无关。
“这一行动的时机做与NBN处理重新谈判无关,虽然解决这一分歧将有助于提供更大的确定性,这样可能有助于未来的政策讨论。”
NBN公司写作的时候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案件已定下为指示聆讯与大卫Hammerschlag司法部于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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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Telstra公司起诉NBN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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