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ST威能(834851)因在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为4家关联企业累计违规提供担保11.07亿元,以及未及时就破产重整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等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ST威能及原控股子公司青岛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青岛威能电动车辆电控有限公司为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企业累计提供担保11.07亿元。
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担保履行法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及相关期间中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另外,公司未就破产重整事项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大额债务逾期、重大诉讼、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威能表示,公司将在重整管理人监督下,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ST威能立足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09万元,净利润为19219.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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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ST威能收警示函: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累计违规担保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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