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发布网购通报 直指电商“双重标价”

作者: 来源:未知 2013-01-05 14:04:4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我国全年网络购物交易额将突破万亿大关,但标价虚假、夸大宣传、退货难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不少网购一族。昨天,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网络购物消费体验的情况通报》。通报直指部分电商企业在商品标价、商品宣传、促销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据记者了解,市消保委近日选择了知名度较高的26家从事百货、家电、服装、化妆品零售的电商企业,购买了94件商品,商品种类包括食品、家居用品、服装鞋类、保健食品、日化用品、家电数码、化妆品、婴童用品等。在这26家电商企业中,有21家施行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有25家施行了先验后收制度。在订购的94件商品中,包装均保持完整完好,其中有23家电商企业按规定提供了发票。在送货时间延迟方面,仅有4件商品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送达。

  市消保委在网购过程中发现,虚假标价、夸大宣传仍是最大问题。据通报称,大多数电商企业都在商品售价之外标注了“原价”或“市场价”。市消保委购买的94件商品中有75件存在此类“双重标价”现象,且两个价格差距普遍较大。而电商企业对这些所谓的“原价”、“市场价”大都不能提供充分的依据。体验中还发现一些电商企业以“全网最低价”、“限时抢购价”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但实际这些所谓的低价虚假成分很大。有的“全网最低价”,实际比同类型电商企业中售价还高。还有的网店结算价与标价不符。

  除了标价虚假和混乱问题,部分电商企业在商品宣传网页中存在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误导消费者。有的宣称其“纯天然、无添加”,但在产品成分表中含有防腐剂。有的商品宣传页面显示为“有机绿色”,但在商品包装上未能发现有机认证标志。

  此外,市消保委的通报还涉及了电商促销违规、违反与消费者约定、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市消保委对25家电商企业进行了约谈。截止目前,有22家电商企业已提交了书面报告,承诺就相关问题尽快进行整改。

  据该通报称,市消保委希望电商企业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网站信息,在网页上标明公司真实名称、地址,保证标价和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切实履行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杜绝随意取消订单、送货延迟等违反约定的情况、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售后服务。

  对于网购消费者,市消保委建议,需要注意网页上是否标明了电子营业执照、ICP经营性网站备案号、联系地址和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并注意保存相关网页资料、网络聊天记录、网上付款电子凭证等,以便于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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