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卖从韩免税店买的化妆品 获刑11年
离职空姐李晓航和男友多次从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入境却未申报,并在淘宝网上销售牟利,被控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前日,二中院对李晓航和男友以及货主褚某进行了宣判,三人分别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
李晓航今年30岁,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褚某曾任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并有两次因携带大量化妆品而受到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与褚某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晓航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晓航、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共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晓航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我认罪,但有部分事实我有异议,金额也不对。”对于指控,在庭审中,李晓航说,她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此外,李晓航称,订单上的货物并没有全部带回国,有些化妆品在韩国机场就卖给了一个姓李的韩国男子,还有一部分货物是从国内代购网站上买的。
法院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褚某和石某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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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原空姐开网店逃税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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