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法院不是商业主体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7-13 11:56:5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乐购网讯 6月26日,淘宝网上线司法拍卖频道,首度上线公示拍卖的标的物是一辆7系的黑色宝马和一辆三菱商务车,均来自宁波的法院。随着拍卖的成交“落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也对淘宝司法拍卖提出的质疑:淘宝没有司法拍卖资质。

  对此,淘宝司法拍卖项目负责人沈城作出回应:“此次司法拍卖由法院作为拍卖主体组织,淘宝网仅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淘宝网一直坚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定位,法院自始自终都是自行拍卖的主体,合法性毋庸置疑。”

  在谈到淘宝司法拍卖频道,沈城表示:“相对于线下司法拍卖,网上拍卖没有太多的时间限制,参与用户广,传播力度大。而从法院方面考虑,网上拍卖比较透明化,使司法拍卖的公正性得到了保障。”

  对于《拍卖法》的规定,沈城说:“《拍卖法》的规定针对的是商业行为,并不适用于司法拍卖,法院不是商业主体。法院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来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平和公正,淘宝网始终只是做交易平台。”

  据悉,此次拍卖的两辆车有45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围观的网友超过了30万人。成交价也远高于想象,为债权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利益。(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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