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打击盗版图书:商家须持证经营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6-10 09:02:07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6月8日,淘宝开始加大打击盗版图书力度,公司今日宣布,按照法律规定,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与此同时,淘宝网和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在2010年,淘宝网、京版“十五社”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签署了《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领导带队,联盟成员单位代表联合浙江省、杭州市两级版权管理部门与淘宝网就“淘规则”的修改、举证、通知删除周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淘宝提供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淘宝网和“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初次合作至今,共查处销售高教社盗版图书网店6126家,关闭店铺482家,总计删除盗版高教社商品87759件263277册。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6320万条,其中接受投诉受理的商品信息处理量为870万余条,淘宝网通过专项打击、神秘购买鉴定等方式处理量超过5400万条,处罚会员70万余人次。其中在一季度淘宝网开展的“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中,就处理相关信息约2500万条。

  相关资料:

  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中央出版社。


  推荐阅读

  淘宝网打击盗版图书:商家必须持证经营

6月8日上午消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与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以下简称“京版十五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淘宝网同时宣布,为为打击盗版图书,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淘宝网打击盗版图书:商家须持证经营

地址:http://www.lgo100.com/a/b2b/20120610/66452.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