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韩国消费者院接受了几百起与iPhone有关的咨询,可见消费者对苹果售后服务非常不满。在此情况下,韩国消费者针对苹果首次提起诉讼是否会成为引发更多类似诉讼的导火索,引人关注。 据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9日介绍,今年2月购买iPhone 3GS的李某(女,13岁)最近针对苹果韩国提起赔偿诉讼,要求苹果支付29.04万韩元维修费用。 李某在诉状中表示,购买iPhone只有8个月,但部分功能失灵,因此访问指定维修点要修理,但苹果方面以“试水标签(Liquid Contact Indicator)变色”为由拒绝了维修。 李某说,她并没有把手机掉进水里,手机又没有进过水,但苹果方面以试水标签变色为由断定手机进水,这不合情理。 她主张,通过媒体报道获悉,iPhone在并没有直接与水接触的情况下,也出现过试水标签因湿气变色的情况,由此引发了消费者不满。iPhone对此并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而销售产品,等于是向消费者提供了缺陷产品。 如果iPhone的防水功能比其他手机脆弱,苹果应该事先告知iPhone可能会因湿气出现问题,通过试水标签可知情况,但保证书和注意事项都没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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