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同济医院”医疗事故 事后人去镂空

作者:半岛 来源: 2011-05-06 15:42:5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同济医院座落于胶南市灵山路47号,是一家以专家、专业、专科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是国内权威医疗机构北京301医院、首都医科大学远程技术协作单位。她作为胶南首家以专业治疗妇科、意外怀孕、不孕不育、乳腺疾病、男科疾病为特色专科的综合性医院,无论在专家团队、诊疗设备、就医环境、服务理念上,都充分体现了“专业化、科技化、人性化”的高品质的医疗服务水平。

 

  2011年1月3日,胶南市铁山办事处的山刘家村人刘爱菊到胶南同济医院做人流手术,不幸死亡。事发后,同济医院医护人员却人走楼空。

 

  人人都知看病难,这“难”不仅难在钞票上,还难在感情上——一项早已成熟的人流手术,竟因医生的失误亦或技术的欠精湛,叫年仅24岁的刘爱菊命丧胶南同济医院,只几分钟的时间,其便与家人阴阳相隔,这让人情感上怎么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发后,医院全体人员当了“范跑跑”,连起码的责任和道义都丢得一干二净了。

 

  而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则似乎除了医疗事故本身之外,还有更深刻的内容在里面——医院合法性的迷雾重重,还有更突出的一点,那便是事件背后患者及家属残缺的权利。

 

  从报道出我们可以看出,刘爱菊是看到同济医院可做“3分钟无痛人流”手术的宣传册,才去就诊的,手术前既未告知家属手术可能的意外,也未让家属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手术从医院承诺的“3分钟”到一个小时,期间意外已经发生,医护人员却采取欺瞒的手段,直到“纸包不住火”,医院人员集体“蒸发”。

 

  他们把患者对其资质的“知情权”给剥夺了;没有体会到手术程序的严谨性,他们把家属手术危险性的“知情权”,签字才能确认的“同意权”给吞噬了;没有见到一个医疗机构该有的责任感,他们把患者推向死亡之渊,毫无羞耻之心地掳去了患者“生命权”。假如,我是说假如,其中的任何一项权利得到了很好的实施,或许,今天这一幕人间悲剧就不会上演。

 

  早在1981年世界医学联盟在里斯本所作的《病人权利宣言》就曾提到,病人应获得“良好质量之医疗照护的权利;自由选择医疗方式的权利;自主决定的权利;个人病情信息的权利;诊疗秘密被保守的权利;卫生教育的权利;个人医疗尊严的权利”。可惜,时至今日,别说这全部权利,就连最基本、最简单的“知情同意权”,有些医疗机构都装入囊中,吝啬给予。胶南同济医院便是个明证。

 

  胶南同济医院最终会受到何种处罚,死亡家属将得到多少赔偿款,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生命不可以重来,逝去的永远逝去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给生者以安慰,用最大分贝的音量唤醒一些医疗机构人员麻木的灵魂——请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权利,请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请让这样的悲剧远离世间吧!

 


  推荐阅读

  浙江医药界“回扣门” 涉及300余名医生

在以药养医模式下,药品能否进入医院,医院拥有掌控的空间;药品进入科室后,医生具有处方权。这其中多个环节存在腐败的空间,这是医药回扣滋生的土壤。只要能获取高额的利润,医药代理商不惜回馈医院和医生以重金。在巨大>>>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胶南同济医院”医疗事故 事后人去镂空

地址:http://www.lgo100.com/a/43/20110506/6565.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