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写的是“千足金”,项链上却印刻着“足金”字样。消费者因此向卖方北京天天人民商场老凤祥银楼索要双倍赔偿。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吕先生称,其从被告北京天天人民商城老凤祥银楼处购买一条标有“千足金项链”的黄金饰品,总价12966元。事后发现项链本体上钢号印记刻有“足金”字样,
而发票上面写的却是“千足金”。原告找到被告协商,被告销售人员称,由于加工时加了焊药,纯度有些低,但仍然可按千足金销售,千足金与足金可按一个价钱卖,这是行规,并称老凤祥产品是国家质量监督局、国家珠宝协会免检产品,产品印记和标签内容不一致是过错,质量没问题。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赔偿总计25732元,并通过媒体赔礼道歉。
对此,被告辩称原告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双方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被告并不知道印记与标签不符,此后,原告到被告处,表示标签与印记不符,此时被告才发现这种情况。所以,被告和原告签订合同时,被告属于善意。之所以项链上的印记与标签不符,是因为2011年开始实行新国标,规定凡是存在焊药,即使主体是千足金,也必须标示为足金。商家因工作疏忽,忘记修改标签。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原告无权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主张双倍赔偿。
推荐阅读
淄博市地处山东省中部,是齐国故都、聊斋故里、足球起源地、陶瓷名城、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并享有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老凤祥银楼 足金当千足金卖
地址:http://www.lgo100.com/a/43/20110416/6064.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