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液晶等平板电视越来越普及,一些消费者反映,市面上出现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各唱各的调的现象,直接让消费者利益受损。一些人士呼吁,由于国家电视“三包”售后服务标准是针对传统显像管电视而设定的,制定统一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成为彩电行业迫在眉睫的问题。
换块屏不如买台新电视
前天,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老师罗风光向本报反映:她2007年5月花了1.6万元买了一台46英寸三星液晶电视,使用两年两个月后液晶屏就出现数个大块亮斑,无法正常观看。去年7月她找三星公司修理,三星公司先是要收9500元换屏费。罗老师说,如此高价还不如买一台新的液晶电视,后经交涉,改为换屏费用优惠价3300元。但换后的屏图像模糊,且屏上标签日期为06/07,屏上方手摸有明显灰尘,罗老师怀疑不是新屏,修理人员当时将屏带了回去,此后没有再与她联系别的解决办法。
罗老师认为,在电视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时,厂家才告诉用户只有两年保修期。她认为厂家应按国家三包规定对主要部件液晶屏实行三年“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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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三星液晶电视质量”遭遇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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