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11.28”医疗事故

作者:健康截稿 来源:久久健康网 2011-01-10 12:56:5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事件回顾:11月28日晚,5岁患儿夏臣森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治疗过程中,突发腹痛等症状,在抢救过程抢救无效,致其死亡。12月5日上午9时许,一些群众聚集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举行祭奠患儿活动,部分人员出现过激行为,对医院就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记者了解到,医疗纠纷发生后,当地迅速成立“11·28”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对值班医生、值班护士等18名当事人进行调查。同时,启动行政调查程序,组织专家就诊疗和抢救过程进行调查。

 

  经调查,专家组认为:急诊接诊医师拟诊基本正确、治疗符合规范,医院抢救及时。

 

        在治疗抢救过程中,医院存在的缺陷为,盐酸甲氧氯普胺和碳酸氢钠应当要避免配伍(配伍是医疗专业名词: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但目前未见该配伍引起患者死亡报道;由于患儿病情变化急骤,病程短暂,医院对患儿出现的病情突然变化认识不足。

 

  对患儿的死亡原因,专家组认为可能为过敏性休克、暴发性心肌炎或病毒性脑炎。

 

        但患儿死亡后未做尸检,封存的剩余液体未做检测,无法最终确定死亡原因,医院存在的缺陷与患儿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无法判定。专家组建议进行尸检和药检,并根据检测结果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行政调查认为,儿科急诊值班医生、急诊药房发药人员未落实查对制度,没有及时发现纠正;事件发生后,医院与患儿家属沟通不够主动、深入、到位。

 

  日前,该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邵建政、儿科主任谢秋已被暂停职务,当事医生吴艳、药师缪洁暂停医疗执业,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张家港市副市长杨芳表示,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态度十分明确,只要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失误和失职行为,一定会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目前,当地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下一步,将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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