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昨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贴方式,其中明确该资金的扶持类型将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今后专项资金将重点向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补贴标准方面,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财政部表示,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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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将偏向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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