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慈善总会月底前网上公布每笔善款去向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6-13 20:16:17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做客“民声热线”时表示

  昨日,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做客广东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民声热线》时表示,今年5月起,广东省慈善总会收到的每笔捐款的去向等信息都要在网上公布,全省21个地级市慈善会将于6月底前在网上公布。如果发现善款去向违背捐赠人意愿的,要依法处理。然而,有记者当即现场查询已公开的网站,并没查到关于今年以来任何善款去向的信息。

  目前大宗捐款去向可上网查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表示,吸取“郭美美事件”的教训,去年,广东慈善总会开始酝酿公开慈善捐款信息的做法,公开的信息包括捐款人或单位,捐款数额及有否按照捐款人的意愿使用。

  今年5月开始,广东省慈善总会已把每笔捐款去向信息及总会的运作情况都在网上公布了,省民政厅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级市慈善会要把这些信息在网上公开。如发现乱用善款或者违规使用款物的,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审计部门也会对每笔捐款的去向进行审计。”

  媒体开展募捐有前提条件

  《广州募捐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社会组织要向广州市民政局备案之后才可以进行募捐。有网友认为该条例限制了网络上发起的民间救助行为。

  “该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募捐行为,实现阳光募捐”,同步在线的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叶处长表示,“我们鼓励社会捐助行为,但必须对其进行规范”。

  她解释,该条例适用于募捐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及相关的管理活动。为了帮助特定对象,面向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特定人群开展的募捐活动,则不受该条例限制。

  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对于不同性质主体中,广州公众对于媒体作为主体举办的募捐活动最为信任。然而,《广州募捐条例》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以及根据本条例取得募捐许可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这六类社会组织才可以在备案或审批后进行募捐活动。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解释,这并不影响媒体进行募捐,媒体可以选择和以上组织进行合作,各司其职,将募捐的信息广而告之,然后由有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或者经过允许的社会组织进行具体募捐操作、使用以及监督公开。该负责人表示,尤其是对于捐款的后续监督,慈善组织比媒体更有经验,也更有能力,这样也更有利于规范募捐行为、实行“阳光募捐”。

  花絮:记者当即查询没查到

  厅长很惊讶回头查因

  有记者当即登录广东省慈善总会的网站的“捐款查询”,但并没有查到今年捐款去向的任何记录。

  对此,刘洪惊讶地表示,是否记者没有查对,他下午回去马上检查是什么原因。

  是否每个捐款人都能在网站上查到自己捐款去向?

  刘洪解释,现在系统还在完善之中,信息录入等技术手段、人手都可能跟不上,暂时还做不到100%,“目前大宗的肯定可以查到,如捐赠人发现捐款没有用于指定用途,捐赠人有权要求收回”。记者追问“大宗”的界定,刘洪没有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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