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告“天涯”侵犯肖像权 获赔12万

作者: 来源:未知 2011-06-21 11:33:51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乐购传媒讯】 昨日,赵本山告网站侵犯肖像权一案终审宣判。一中院终审判决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天涯”)赔偿赵本山12万元。

 

    “您有才”、“咱不差钱”……2009年12月,天涯社区网站出现带有赵本山卡通肖像的flash广告,推广天涯、谷歌推出的“天涯问答”,并配有上述旁白。

 

    赵本山认为,虽然头像经过卡通化,但配合旁白,普通人很容易认出他。他以海南天涯公司、谷歌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5万元。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天涯公司停止侵权,在天涯社区网站主页上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赵本山12万元。

 

    一审宣判后,天涯公司上诉,并提交了一份赵本山的模仿者页面打印件,证明其使用的卡通形象非赵本山本人,是一个东北农民。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对于饰演非特型角色的演员剧照或者小品剧照,该艺术形象与演员的本身形象有密不可分性,并符合公民肖像独特的基本特征,应当受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法院认为本案中赵本山对于其在小品《策划》《不差钱》中所饰角色享有肖像权,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张媛)
 


  推荐阅读

  上海电影节整体水平待提高 内容更务实放映更亲民

【乐购传媒讯】第14届上海国际电影节6月11日开幕,19日闭幕,星光灿烂,好不热闹。各路电影人汇聚上海,明星走秀,编剧导演卖剧本,银行家、投资人争相奔走,连默多克、邓文迪都来了。可他们除了让观众看看,还能如何>>>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赵本山告“天涯”侵犯肖像权 获赔12万

地址:http://www.lgo100.com/a/22/20110621/8505.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