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但如果在网上能够很方便的送养和收养婴儿,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然而这样的事情却是真实存在的。东方卫视记者历时三个月调查,辗转多个城市,发现有人竟以互联网的贴吧(编注:非特指百度贴吧)为平台明码标价,送养收养儿童。

这个论坛每天都有帖子更新。大多是有关送养或收养婴儿的信息。通过这个网上平台真的能领养到孩子吗?记者以收养为名发出帖子,3天内就有十多个送养者主动与记者联系。
“看看我们宝宝,给叔叔看看,给叔叔看看。”这个六个月大的可爱男童浩浩命运坎坷。他是被自称为外婆的周某在互联网上有偿收养的,现在浩浩又要面临被送走的命运。送养人周某说:“他绝对是安全的,一点事儿没有。我不是从人贩子手里买的。”
周某说,女儿结婚多年一直没有怀孕,所以领养了浩浩。现在不要浩浩是因为女儿刚刚怀上了。“就是领了之后才怀了,因为我抱了这个宝宝,我们家不符合再生一胎的条件。如果要亲生的就要罚款。而且我们家也是公务员,公务员的话,他除了罚款,还要连累单位,连工作也没了。”
根据送养人在网上留下的信息和联络方式。记者在上海、北京、南京、杭州等地接触了5位送养人,他们都表示孩子不是白送的。
送养人谢某:“当然条件肯定要的。我说话很直白,(多少?)四万。”
送养人张某:“(八万能便宜点吗?)那你们说多少?(五万?)嗯,那六万吧。”
在记者所接触的送养人中,一半以上是男方带着已经怀孕的女方来商量送养事宜的。但是他们都无法证明自己与孩子的关系。
记者:“你有没有结婚证,或者能证明这个孩子确实是你们俩的,不是另外的渠道弄过来的?”
送养人詹某:“我也不好再讲了,因为我也没办法证明。我们现在也没有结婚证的。”
除送养收养的信息,记者在这个贴吧,还发现了另外一类的帖子。不少人发帖讲述自己遭遇人贩子的经历。19岁的小刘是一个未婚妈妈,和男朋友分了手,八月中旬就要临盆。她想把还未出生的宝宝以四万元的价格送养,很快就有人通过这个网站跟她取得了联络。但小刘怀疑自己遇上了人贩子。
小刘:“他说是他哥哥要小孩,他就直接这样说,他哥哥已经结婚了。也没有跟他哥哥见上面。他一直在说钱都会转给你的,直接就一口说我给你五万。他还带我去做过检查,男孩女孩什么的,做出来是男孩。说出来就好像在买卖一样的。”
记者:正在网络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孩子前途未卜,甚至坠入命运的深渊。其实这种通过网络平台建立起来的收养关系都是不合规不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建立收养关系,不但送养人和收养人要经过民政部门的资格审查,还要到收养登记中心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处长陈占彪说:“私自收养的话。在这个没有正式办理收养以前,这种收养是无效的,按规定应该要收回到这个福利机构去。”
根据我国收养法,被收养的儿童只能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孤儿、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或是生身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根据民法,父母必须对子女履行抚养监护责任,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而在网络上有偿送养孩子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触犯刑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刑法学博士包涵说:“在这个收养和送养的过程当中。他应该是不带有金钱往来,经济往来的。一个生下的孩子,我明确标价45000,明确标价八万块钱,这样的一些行为,我觉得他就是在非法谋取利益。那它就是一种典型的,以自己亲生的孩子做一个手段,谋取非法的利益。那样他就符合拐卖儿童罪的这样一个犯罪构成。所以他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另外,根据我国收养法,被收养儿童的身份信息只能通过收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也就是说,个人通过网络发布收养送养信息,或是为此建立网站都是违法行为。
在和诸多送养人、收养人的接触当中记者发现。有一部分人也曾想过用正规的方式来建立收养关系,但是却困难重重。明天我们的节目将予以继续关注。
编注:节目中所提到的网站非百度贴吧,而是名为“收养吧”的论坛,网址是 http://www.shouyang8.com/forum.php 。一旦该网站有后续回应我们将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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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视频]网络论坛竟成有偿领养婴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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