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师事务所就针对新东方集体诉讼发出提醒

作者:caiji 来源:未知 2012-08-19 14:20:3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北京时间8月18日消息,美国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aw Firm周五就针对新东方(Nasdaq:EDU)及其部分高管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案对新东方股东发出提醒。

  Pomerantz已于2012年7月25日宣布起诉新东方及其部分高管。这起集体诉讼案已被提交至纽约州南区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所代表的是从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新东方美国存托股份(ADS)的个人和实体。诉讼称被告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因此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此外,诉讼还称将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和Rule 10b-5条例要求被告进行补偿。

  Pomerantz称,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新东方ADS的持股人可在2012年9月21日前请求法院将自己列为集体诉讼的主要原告。

  Pomerantz指控新东方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的声明造假或误导投资者,并未能披露对该公司业务、运营以及业绩展望方面不利的真实信息。

  2012年7月17日,新东方称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新东方教育技术公司收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通知。北京新东方是新东方的可变利益实体,此次SEC的调查主要涉及北京新东方的结构调整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受此消息影响,新东方ADS下跌34%,17日当天报收于14.62美元。

  2012年7月18日,独立股票研究公司浑水(Muddy Waters)发布研究报告,强烈建议投资者卖出新东方股票。当天,新东方ADS股价跌幅超过35%,报收于9.5美元。


  推荐阅读

  柯达可能不再出售专利 或因竞购者出价过低

北京时间8月18日凌晨消息,本周有报道称,柯达在专利拍卖中收到了极低的报价。该公司已表示,有可能不再出售这些专利。 在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柯达发言人表示,尽管柯达仍在与专利的潜在买家进行“积极的谈判”,但>>>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美律师事务所就针对新东方集体诉讼发出提醒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5/20120819/81509.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