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谈律师业务发展的新领域-----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增进民众权利意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余年以来,我国律师秉持诚信尽职的职业操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大众,不断赢得社会公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尊重和信赖。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政府自身要求不断提高,外部监督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聘请律师做顾问,为自己的行政行为把关,避免因法律问题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律师业务的新领域也因此得以开创和发展。
一、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的必要性
(一)内部原因:法治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是我国政府的自身要求,而政府内部法律专业人员在数量和专业水平方面仍存在不足,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对我国法治社会和服
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聘请律师做政府的“参谋”,为政府守法依规,依法行政出谋划策,促进政府建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行政服务体系。
2、聘请律师做政府的“监督员”,从专业角度向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3、聘请律师做政府的“调解员”,利用律师在参与调解及处理事故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参与处理政府的各项法律事务及纠纷,为妥善解决有关纠纷及矛盾出谋献策,维护社会
和谐。
(二)外部原因: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及民众权利意识提高的要求
公民参政议政等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对政府在决策、立法、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政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容易被公众放大。此时,专业律师及时参与处
理并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提供意见,监督和提醒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更有利于妥善、合法地应对公众的监督。
二、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的可行性
(一)采购律师法律服务是政府自身的需要,没有行政阻力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舆论监督力度和民众参政议政积极性的提高,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多地被纳入公众视野,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监督和挑剔。一方
面是自身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和外部监督压力的加强,另一方面是内部法律专业人士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政府在建设法治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中不得不借用“外脑”,
聘请律师作为顾问为自己在立法、执法、重大决策和参与民商事活动中进言献策。采购律师法律服务是政府推进法治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没有行政阻力,具有可行性。
(二)为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符合律师业务的发展需要
首先,公平、正义、法治是每一个法律人都应秉持的理念,律师应当担负起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担。为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是我国律师的职责所在和行业荣誉所在。其次,为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有利于提升律师行业地位,开拓律师业务领域。律师作为政府顾问、智囊,一方面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减少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众、个人权利的保护,可以赢得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尊重,有利于律师行业地位的提升和律师业务的拓展。因此,为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符合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律师自身利益,具有可行性。
(三)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地位和作用予以认可
法治社会建设和依法行政旨在监督公权力的行使,减少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害。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律师在推动法治文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与信任。
对于公众而言,律师或多或少地曾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或法律建议,为其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此外,对政府而言,律师参与纠纷解决,引导相关主体的诉求合法、合理化,减少大宗突发性、非理性事件的发生,减轻政府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做出了贡献。
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律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政府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可以避免人事等方面因素的干扰,给政府提供更客观、中立的法律意见;另一方面,独立于政府的专业人事参与公众事件的处理,亦更能令公众信服,事半功倍。由此可知,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地位和作用的认可,增加了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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