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消息,腾讯控股(港交所: 00700) 今天公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核的第四季度综合业绩及经审核的全年综合业绩。腾讯2011年第四季度总收入79.225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5.7%,比上年同期增长43.4%。
腾讯2011年第四季度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25.370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3.7%,比去年同期增长15.3%。
总收入为人民币79.2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4%

总收入为人民币79.225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5.7%,比去年同期增长43.4%。
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64.018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46.0%

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64.018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6.6%,比去年同期增长46.0%。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8.543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7.3%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为人民币8.543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1.1%,比去年同期增长17.3%。
网络广告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984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54.2%

网络广告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984亿元,比上一季度下降0.4%,比去年同期增长54.2%。
毛利为人民币51.809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40.3%

毛利为人民币51.809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7.2%,比去年同期增长40.3%;毛利率由上一季度的64.5%升至65.4%。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30.916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6.6%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30.916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3.3%,比去年同期增长16.6%;经营利润率由上一季度的39.9%降至39.0%。
非通用会计准则经营盈利为人民币35.147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4.0%,比去年同期增长25.1%;非通用会计准则经营利润率由上一季度的45.1%降至44.4%。
期内盈利为人民币25.512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4.3%,比去年同期增长15.3%;净利率由上一季度的32.6%降至32.2%。
非通用会计准则期内盈利2为人民币29.297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5.4%,比去年同期增长23.7%;非通用会计准则净利率由上一季度的37.1%降至37.0%。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25.370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3.7%,比去年同期增长15.3%。
非通用会计准则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2为人民币28.996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4.7%,比去年同期增长23.0%。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396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1.370元。
主要平台数据:

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6.6%,达到人民币64.018亿元,占2011年第四季度总收入的80.8%。尽管处于淡季,网络游戏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7.4%,达到人民币44.579亿元。
其增长主要反映“地下城与勇士”、“英雄联盟”及“QQ游戏”等产品的用户活跃度提高及消费增长。社区增值服务的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4.9%,达到人民币19.439亿元,主要是由于“QQ空间”和“QQ会员”带来的收入增多所致。
“QQ空间”平台上第三方和自有应用的按条收入大幅提高,超过包月收入略微下降的影响,因而整体收入取得增长。“QQ会员”扩大其用户基数和包月收入。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1.1%,达到人民币8.543亿元,占第四季度总收入的10.8%。这主要反映在实收率不稳定的情况下,来自手机阅读和手机游戏的收入增加。
网络广告收入比上一季度下降0.4%,达到人民币5.984亿元,占第四季度总收入的7.6%。搜索及视频广告的收入增加抵销了传统展示广告业务的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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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图解:腾讯Q4净利25.37亿元 同比增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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