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60岁以上老人占11.4%,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迫在眉睫。顺应社会需求而生的民办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由于客观和自身存在的问题,经营困难。
为促进民办养老业的发展,省人大代表陈岩生、邱惠珍、张志红、李泽彧、林庆麟、温晓红建议:加强对民办养老业的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统一、文明、优质服务的养老机构。规范老人托养的协议范本,明确送托和接收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维权渠道。统一民办托老院的养老收费标准或指导价格,解决当前无序竞争或入不敷出而倒闭的状况。加强社会养老业务指导,开设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培养更多优秀的养老医疗护理人员。
代表们还一致建议,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创办托养老机构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现行的自建补贴1000元/床提高到2000元/床;租赁场地补贴由500元/床提高到1000/床。
提高入托老人的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50元/床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床,即每人每年补600元/床。同时,推行优质服务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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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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