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75276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2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新士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长风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五通商贸有限公司、荆州市泰隆实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凌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作出特别承诺: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澳柯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若有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不同意股改对价安排,或在澳柯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之日因未解除所持公司股份上设定的质押、冻结、扣划等权利限制而不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则由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为支付。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为支付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被代为支付方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时需获得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同意。
(3)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年度起,将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连续三年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并在相关会议上投赞成票。对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做出特别承诺。
由于公司股东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对价由公司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代为支付,其股票上市流通须取得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同意。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1)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因经济纠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2006年8月被拍卖2378917股,买受人为南京汉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已于2006年12月12日开始上市流通。
(2)因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20700万股被本公司申请冻结,其中179376456股已于2006年12月被司法执行给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另有27623544股于2007年1月被拍卖,买受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的1957142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已于2007年4月10日开始上市流通。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保荐机构为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月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保荐机构核查,出具了《关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澳柯玛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澳柯玛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75276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单页阅读
推荐阅读
今天沪深两市大盘暴涨,主要是由于前期恐慌性下跌以后技术上严重超跌,而沪深300指数市盈率也跌倒24倍,部分个股已经跌出了价值,再者,随着春节的到来,人心思涨,周末管理层开闸放行了两基金,也被认为政策救市。应>>>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澳柯玛: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4/20111229/138300.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