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消息,ST春兰发公告披露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公告指出,公司已拥有独立的营销体系。公司的关联销售已从原来增资前的99%以上,逐年减少,达到了增发时的目标。
公告称,公司过去公司不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春兰集团下属子公司春兰销售公司。公司利用2001年增发资金与2003年1月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购泰州星威春兰连锁店有限公司后,公司已拥有独立的营销体系。公司的关联销售已从原来增资前的99%以上,逐年减少,达到了增发时的目标“在几年内使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达60%”。
关于关联方欠款的清欠上,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就其对春兰股份公司母公司的欠款58,597.07万元制订了还款计划。截止2008年6月30日,泰州春兰销售公司实际偿还公司欠款159,889,617元,未能按计划还款。对于未还欠款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通过书面催款的方式向春兰销售公司催还,要求其在2008年12月底前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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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ST春兰:公司关联销售已达到增发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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