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8-04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新能源”)、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长虹新能源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发生前未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本次为中山长虹提供4,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发生前未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为35,781.89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发生后增加为42,781.89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长虹新能源提供担保
2008年10月22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虹新能源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2008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2008年度给予长虹新能源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等方式。本次公司为长虹新能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同意为长虹新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内。
(二)为控股子公司中山长虹提供担保
2008年10月22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长虹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2008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08年度对部分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08年度给予中山长虹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等方式。本次公司为中山长虹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同意为中山长虹提供担保的额度内。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单页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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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长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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