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000521)公告称,2008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同意将长虹集团持有的公司3207.8846万股股份转让给四川长虹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持有公司7021.479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8%,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权没有发生变化。
资料显示,本次转让之前,美菱电器第一大股东为四川长虹,持有3813.60万股,占比为9.22%,第二大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07.88万股,占比为7.76%。转让后,长虹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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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美菱:长虹集团协议转让美菱电器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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