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电网讯] 11月10日消息 四川长虹今日发布公告,将挂牌出让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及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3.9亿,并开出苛刻条件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四川长虹此次转让资产包括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90%股权,二者合计转让价格为39,305.34万元。其中,长虹空调10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29,046.90万元,中山长虹9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10,258.44万元。公告同时表示,此次转让已获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和批复。 四川长虹已于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要求受让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并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收购标的的实力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除此之外,四川长虹对受让方促进长虹空调与中山长虹的持续发展及业绩提升做出更加苛刻的要求,在公告显示的评标标准中,战略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促进标的公司发展,及受让价格占据最大分值。 四川长虹规定,资产受让方必须为单独购买,不允许联合购买,且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明晰可行的空调战略发展规划。同时,受让方须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保持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主营业务稳定,五年内不得转让,并保持两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不变,保持两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基本稳定,按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转让企业职工。 资料显示,长虹空调成立于2008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及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零配件对外加工服务,金属材料(不含金银)销售。截止2009年6月30日总资产为59,097.10万元,净资产为30,155.05万元,200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69,934.87万元,净利润为360.31万元。 中山长虹成立于2001年5月2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空调器、电视机、镭射影蝶机、音响器材、电子计算机及上述产品零配件。截止2009年6月30日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211.81万元,净资产为8,683.40万元,200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553.92万元,净利润为252.33万元。 此次挂牌公告自即日起至2009年12月7日17:00止,转让公告期满时,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将直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
2007年四川长虹收购美菱电器时,曾向外界承诺3年内解决长虹与美菱在白电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此次转让空调资产,被认为是长虹解决此问题的一项举措。此前曾有观点认为,长虹空调资产转让方案或为美菱电器“量身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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