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严把预置关 互联网厂商做手机压力加大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12-29 02:03:1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恶意软件泛滥的问题一直是广大的手机用户的“心头大患”,恶意软件“横行”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或者被扣费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更是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此,工信部去年底已经开始牵头制订《移动智能终端管理办法》,而最新发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无疑对恶意软件挥出的一记“重拳”,希望借助更具体的管理办法阻止恶意软件的蔓延。

手机没打话费也“付诸东流”?手机待机也有流量“偷跑”?手机越来越慢但是广告却越来越多?……这些问题你曾遇到过吗?如果有,那恭喜你,你可能着了手机恶意软件的道。而且更值得让你忧心的是,这些恶意软件已经开始渗入到手机生产环节,手机还没出场,恶意软件就通过提前预装的方式“潜伏”了下来,这叫我们该怎么防呢?

近期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在手机终端的定制生产环节就开始对“恶意软件”痛下“杀手”!

工信部出手严把预置关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其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以下称“移动智能终端”)加强进网管理工作,以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通知》中的最重要的第三条明文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一)含有恶意代码的;(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三)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四)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内容的;(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工信部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产品介绍材料中对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进行说明,并且要求“获得进网许可证后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发生较大功能变化或者新增预置应用软件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不仅如此,针对目前众多互联网企业和第三方手机应用企业与传统手机厂商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加的现状,工信部也在《通知》明确指出:“通过与生产企业合作方式定制移动智能终端的企业,不得在其定制的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第三条所述性质的应用软件。”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如果意见稿能够顺利通过的话,对于智能手机行业的发展肯定是件好事,尤其是对于行货手机市场来说,《通知》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话,将给予消费者更多信心去购买行货手机。”广州出云咨询管理公司的分析师刘正昊表示。 上一页1 2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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