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任重道远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12-29 01:42:3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业内鼓励民营资本入驻电信、能源等领域的呼声很高,但行动是雷声大、雨点小……

民营资本进入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希望再度浮现。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工信部将加强电信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制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电信等领域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

此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时表示,今年要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为重点,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鼓励政策,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而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温总理的这番讲话被视为政府打破行业垄断、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心。

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

一直以来,业内鼓励民营资本入驻电信、能源、金融、教育等领域的呼声很高,但均是雷声大、雨点小,有关方面迟迟拿不出相应的政策和实施措施。

在政府的三令五申之下,为何还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在于行业利益纠葛错综复杂,而且投资金额巨大。

民营资本的进入规模和速度在能源、金融、教育等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民营资本却无路可寻。

目前,我国电信业资本的构成比例是:国有资本2122.02亿美元,公众资本(包括民资、外资等)2254.91亿美元。占比情况分别为48%和52%。据工信部统计,在我国目前持运营牌照的2.2万多家增值电信企业中,95%以上是民营资本。

表面上看,电信领域并不存在民营资本进入难的问题,但问题的实质在于,民营资本只能在电信增值业务领域耕耘。真正想进入的网络设施和基础电信业务等核心领域,却是门槛颇多。

按照2009年工信部出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必须是国有股权不少于51%,光这一条规定就意味着外资及民营资本难以控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此外,进入这一领域的资金门槛高。据了解,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而即使解决了注册资金的问题。民营资本在进入电信领域后还会发现,它们在3家国营电信巨头面前不过是只小蚂蚁,根本无法展开公开竞争。在高门槛和高风险的压力下,即使前面堆积着座座金山也无法吸引民营资本进入。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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