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靳远)今年3月时,中国证监会披露了广东通宇通讯的首发招股说明书,拟发行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但在4月时即告闯关失利。对于通宇通讯申请IPO被否,中国证监会最近作出了解释:该公司未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IT商业新闻网记者从通宇通讯曾发布的招股书中看到,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信系统中的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基站天线、微波天线及射频器件等设备,为移动通信运营商、设备集成商提供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的产品以及综合解决方案。招股书显示,通宇通讯与国内三大运营商“均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还与诺基亚西门子等重点客户联合开展产品研发,满足其需求的多样性”。
通宇通讯的招股书中显示出,此公司近年来的业绩一直呈下滑趋势,并不符合上市公司所需要的成长性——数据显示,通宇通讯自2009年至2011年期间,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0.82亿元、0.66亿元、0.63亿元。这三年当中,通宇的五大客户所占销售额的高比重在其总收入中也显得十分突出,分别为69.51%、70.41%、72.37%,其中仅对华为一家公司的销售额,就占通宇营业收入比重超过20%。
记者注意到,招股书中还显示,通宇通讯在2010年时曾补缴一笔3400多万元的巨额税款与滞纳金,但原因不明,这引发了投资者对其涉嫌偷漏税的担忧。
这与证监会作出的解释基本一致。记者从证监会方面发布的《关于不予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中看到,“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11家单位占用你公司资金的行为,且实际控制人未向你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你公司于2010年5月分别补缴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20,732,407.42元、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5,028,086.99元,并缴纳滞纳金共8,364,314.30元。你公司未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带着这些问题,IT商业新闻网与通宇通讯进行了联系。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公司尚未有重新申请IPO的打算。对于记者提出的其它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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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通宇通讯:公司尚未有重新申请IPO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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