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王岚)近日,摩托罗拉移动南京研发中心已经停止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谈判,并向被裁员工发出最周通牒,要求所有还没签署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27日下午两点前签署离职协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的员工,公司将于9月30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有媒体就此事联系摩托罗拉移动人士时,对方表示,摩托罗拉已经考虑和计划推延员工的签字日期,或将推迟至11月。
自8月13日摩托罗拉移动宣布裁员消息以来,摩托罗拉移动多次派高层来南京与南摩研发中心的员工代表谈判,但一直没有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劳资双方谈判陷入僵局,一些南摩研发中心的员工出于对日后工作生活的考虑,不得不开始寻求工作,一小部分员工已经签署了离职协议,但大部分员工还在继续与公司协商。
昨日,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副主任袁卫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中心从8月下旬开始陆续接到南摩关于裁员事宜的咨询和备案材料。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受理裁员备案申报材料须在公司首次与工会沟通裁员方案并通知员工30日后,因此该中心于本月17日才确认受理该裁员备案。此间劳动主管部门和企业工会就最终补偿方案不断与南摩协商,最终企业方同意将员工离职日期最长延迟至11月20日,基本经济补偿方案维持“N+2”倍工资不变。
对于南摩裁员一事,IT法律专家赵占领称,《劳动法》规定的裁员补偿方案标准为N+1,摩托罗拉的经济性裁员,如果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并依法进行了经济补偿,公司层面不会有问题。除非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如被裁员工中有怀孕的女职工,否则裁员本身不存在法律问题。
自8月中旬开始在中国裁员以来,摩托罗拉移动在北京、广州、成都、上海均实施了大幅裁员,其余地方均全部结束裁员程序,只剩下南摩的员工拒绝签署离职协议。
此前,摩托罗拉人力资源部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通知显示,员工工资全部发到9月20日,未到期的期权则全部折现;按期签署解约协议,将获得N+2倍月平均工资的薪资补偿,其中N为工作年限,而多出的两个月平均工资则参照员工在摩托罗拉的工资水平;如果不在规定时间签署解约协议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获得N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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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南摩裁员再生变:员工签字日期推迟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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