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令小区物业禁收宽带过路费:查实将严处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12-29 00:19:26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昨日,本报报道了北京部分宽带运营商为垄断小区宽带市场进行无序竞争,小区物业借此收取“过路费”,导致用户带宽高价低速,丧失选择权。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将予以调查,一旦查实,将严肃查处。

■ “宽带圈地 垄断小区先交‘买路钱’”追踪

 昨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小区宽带市场,北京已经明令禁止小区物业企业、房管单位人为设置障碍或收取费用,不得就小区宽带与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业主自由选择宽带的权利。

昨日,本报报道了北京部分宽带运营商为垄断小区宽带市场进行无序竞争,小区物业借此收取“过路费”,导致用户带宽高价低速,丧失选择权。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将予以调查,一旦查实,将严肃查处。

垄断致用户丧失选择权

本报记者近期调查北京部分小区的宽带市场发现,广渠家园等小区的宽带服务被小运营商垄断,导致小区用户带宽“高价低速”,多家小区物业负责人证实,运营商进小区一般要交一笔“过路费”,价格按小区宽带用户总量,以每户10元到20元的标准收取。

记者注意到,住宅小区宽带被垄断并不是个例,北京的很多小区都存在住户被强制只能选择一家或两家运营商。如果住户选择其他运营商,则无法安装宽带。

住建委明令禁止设障收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北京市经信委、市通信管理局以及市住建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北京市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今年底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20M全覆盖,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100万户,新增光纤宽带接入互联网家庭80万户,使用10M及以上速率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占固网宽带家庭用户的比例超过25%。

在这次光纤到户改造中,市住建委也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在改造中,各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小区内的通信管线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运营商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将令区县房管加强检查

市住建委这名负责人表示,不仅仅是实施光纤到户工程的小区,北京的住宅小区都不允许物业企业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或是限制其他运营商的接入,更不允许借此收取费用。“总之,小区宽带的服务要保证各运营商的平等接入,保证业主的自主选择权。”

对于本报报道的部分存在收取宽带过路费的小区,这名负责人表示,将会对涉及的物业企业进行调查,如果查实将严肃处理和处罚。同时,也将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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