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广播组织权纠纷:嘉兴华数告电信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12-29 04:48:3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一场电信与广电之间的利益之争悄然上演。今年4月底,嘉兴华数将嘉兴电信告上了法庭。据了解,这也是浙江省范围内的首例广播组织权纠纷。

随着数字电视的推广和普及,今年以来,浙江嘉兴华数电视通信有限公司相继在嘉兴市各个居民小区进行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转换。此时,嘉兴电信也推出了宽带电视套餐,相比两者收取的费用,部分居民用户选择了电信宽带电视。

一场电信与广电之间的利益之争悄然上演。今年4月底,嘉兴华数将嘉兴电信告上了法庭。据了解,这也是浙江省范围内的首例广播组织权纠纷。

独占性授权被侵犯索赔20万

在诉状上,原告嘉兴华数诉称与黑龙江电视台签订了频道资源合作合同,成为黑龙江卫视频道在嘉兴市区域电视信号接收以及传输的唯一合法机构,因此享有独占性的广播组织权。

然而,原告发现嘉兴电信未经华数许可,也为客户提供了接收“黑龙江卫视”频道的服务,原告认为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广播组织权。

为此,原告向南湖区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承担公证费、律师费等17000元,同时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上赔礼道歉。

9月6日上午,案子在法院开庭。庭审持续了一个整整上午,光是答辩环节,被告就洋洋洒洒讲了半个多小时。整个庭审,双方的争论焦点主要围绕三点展开:原告是否具备本案的主体资格;广播组织权是否保护互联网领域;被告的宽带电视是否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华数拥有广播组织权吗?

“华数不具备广播组织权的主体资格。”被告律师首先质疑了与原告的诉讼身份,他指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关许可,广播组织权的主体仅限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被告自始至终没有看到嘉兴广电集团给予华数的许可证。” 上一页1 2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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