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闻引起大关注
2011年11月9日,中央电视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报道称,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利用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则给出相对优惠的价格,这种做法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中国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一年大概约有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约有近300亿元。如果最后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将按有关规定,对两公司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罚款金额将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
人民邮电报对驳央视
当人们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价格垄断案正在评论热议时,2011年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发文对央视的报道进行了反驳。中国邮电报连发四大疑问一一对央视报道有关电信联通垄断新闻进行分析反驳,具体为:
一、概念混淆。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SP接入市场不涉及普通用户,与公众市场完全不同。而电信或联通每年从SP市场获得的收入不足2亿无,即便是罚款也应以此为基数进行处罚,根本不会像央视报道的那样处于高达几十亿的罚金。
二、证据不足。在宽带专线接入市场,除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以外,还有中国移动、教育网、科技网以及众多电信增值企业等,该市场竞争激烈,垄断更是无从谈起。对于SP出租宽带价格不同也是由于地域、服务等因素的差异造成的,就像不同城市的房价也会有所差异,说成价格歧视就太过头了。
三、行情不明。我国宽带价格虽然高于某些发达国家,但关键还在于行业发展水平和网络基建水平的不同。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出台国家宽带战略,以政府直接投资或者鼓励投资等方式推动宽带发展。而我国尚未把宽带上升到国家战略,宽带建设主要靠行业推动和企业投资拉动。近几年,不管电信还是联通,都在大力提升宽带服务水平,与此同时价格也在不断下降。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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