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主动配合反垄断调查 与电信矛盾激化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12-29 03:48:0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在三网融合方案迟迟不能得到推进的窘境下,广电希望借助这次反垄断调查轰开电信设置的政策壁垒。广电系人士表示,目前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已开始陆续推出广电为主的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方案,避开电信的网络接口和网间结算,在三网融合双向进入推进过程中释放出强烈介入欲望。

央视《新闻30分》11月9日报道了发改委证实电信联通因涉嫌垄断将遭重罚的消息后,引发舆论关注。11月11日,主管通信的工信部旗下媒体《人民邮电报》和《通信产业报》先后刊文对央视有关报道提出质疑。新华社随后也发文表示,这是部委之间的“神仙战”,与公众关系不大。央视方面并未就此做出任何回应。不过央视官方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近日相继推出专题报道《是不是垄断》、《发改委有错吗》,文中引用引述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的说法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

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国网络电视台作为央视的官方网站,负责提供央视各频道的电视节目的网络版,同时也独立制作专题等节目。

对于央视网的此项专题,不少人士认为这是央视的反驳和回应。中国网络电视台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继央视报道该事件后,央视网经济台就制作推出了这个专题,并对该事件进行了持续的追踪报道,这是一个正常的新闻事件报道。

焦点1 发改委错了吗?

此前,新华社的报道中引述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的话称,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央视网在专题报道中表示,依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发布新闻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宣传反价格垄断的工作进展,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作为执法机构,发改委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此外《反垄断法》要求反垄断调查结果与处理决定应公开,并不是代表在发改委垄断立案、调查等程序、环节,就不能向社会公开,应该向公众“保密”秘密进行。

有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反垄断法》中并没有就披露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而根据国际上的通行规则,一般都是在调查中发布消息,有些国家在开始调查的时候就对外公布,对外公布信息实际上有利于调查的开展。 上一页1 23456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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