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齐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调查还没结束,国内这三大电信运营商又卷入了新的风波之中。
在近日召开的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北京、天津等21城市消协及中国消费者报社指出,通过投诉案例和调查发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自己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道行为依然存在,屡说不改。运营商的这些霸道行为包括:赠送服务变收费、预付费设有效期、充值卡余额不退等。
三大运营商中一位匿名人士对此表示:“业务‘被开通’,这不是普遍问题,但不排除可能个别现象存在。”对于充值卡设有效期,该人士表示,几乎所有储值卡都有有效期,例如购物卡、电影卡,所以手机充值卡设置有效期很正常。
目前中移动可为其预付费手机用户提供30元、50元、100元等面值的充值卡,均设有有效期,如果用户在有效期内不能用完话费,话费就会处于“封存”状态,需要再次充值才能“激活”继续使用。联通也同样存在有效期的问题。
对运营商的这几大霸道行为,《电信条例》第41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在预付费手机卡还有话费尚未消费的情况下,通信运营商即中止服务,迫使消费者继续充值,涉嫌强制消费,而以报废手机号码且不退话费作为强制手段,更是一种强取豪夺的霸道行为,因此,通信运营商必须取消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有效期限。
分析称,用户开户后,就与运营商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充值给手机里的费用属于预付款性质,在运营商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前,该费用的支配权归用户所有,“余额不退”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信运营商占有话费余额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运营商应将余额返还给消费者。
有评论称,消费者对运营商的投诉,历年来都十分突出。上述种种,已经成为通讯运营商的“疑难杂症”。人病了要看医生,运营商病了,谁来医治他们的“疑难杂症”?人们寄望于主管部门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人们也寄望于各级消协能尽心尽力地帮助消费者赢回正当的利益与尊严。
推荐阅读
消协劝不动,说明消协很弱势。但消协腰杆子即便再硬些,估计也难撼动电信巨头的霸道作风。电信巨头连强势部门和媒体都不放在眼里,还会在乎区区的消协吗?在如此强势的国企面前,劝说若是靠得住,那母猪真的会上树。>>>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电信运营商卷入新风波 多项疑难杂症待解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21229/102805.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