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郭钢)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按秒收费在技术上不成问题,关键是运营商想多赚这部分钱。退一步讲,不能马上实行也应采取四舍五入的模式,保护消费者利益。”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协常委、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主委夏绩恩表示,现行移动通信的通话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
继哈尔滨市工商局之后,全国人大代表继续加入炮轰电信业收费的行列。

夏表示,他已向正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移动电话实行按秒计费的提案。根据夏绩恩的调研和计算,在现行按分钟计费模式下,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2010年合计8763.64亿元的营业收入中,约有1132.8亿元是因多计费而相应增加的收入;而分摊到当年8.63亿手机用户身上,每个用户每年被不合理计费模式多计收的费用达到131.26元。
此前,哈尔滨市工商局也曾对电信业收费模式问题发出质疑。该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认为,假如消费者只通话10秒却按60秒计费,等于向消费者多收了50秒的费用,这种做法违背公共利益。但王的说法随后被质疑为越权执法、工商局无权叫停通讯业收费等。
在记者获得的这份建议案中,夏绩恩提出:按现行的“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模式,如果有59人分别实际通话1秒、2秒……59秒,那么,总共1770秒的实际通话理论上将被计费为3540秒,而多计费部分占实际通话时长的约50%。 上一页1 2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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