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广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及行业“潜规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此外,中国电信、联通、移动三家通信企业就取消预付费话费、规范增值服务收费等行为向社会做出承诺。
广东省消委会江列华副秘书长总结说,“此次行动对于打击行业霸王条款行为将有突破性改变”,“各企业的公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他们没有兑现,相关部门可对此立案调查”。
据了解,从3月初到5月15日,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经营单位19517家,检查经营合同34787份,纠正违法合同条款175条,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280份,查处合同霸王条款案件217宗。
此外,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从3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集的“霸王条款”活动,共征集到了100多条意见。其中有效意见77条,涉及通信、物业管理、银行业等13个行业,所征集得到的“霸王条款”、“潜规则”有36条,涉及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家通信运营企业。对此,省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对征集所得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潜规则”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八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通信行业八方面“霸王条款”
1.预付费使用期限问题。充值卡过期视为客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
2.捆绑使用问题。宽带开户被要求用户捆绑开通固话和手机;
3.增值服务商利用三大运营平台单方开通收费项目问题;
4.预付费宽带套餐到期后,单方面自动延期并收取费用问题;
5.因增值服务扣费不足停机问题,在其他功能业务扣取费用不足时,月租用户的所有服务全部停止;
6.转号退余额问题,过户后原号码账户的余额不可退还;
7.擅自变更套餐收费标准问题;
8.排除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选择诉讼方式的权利问题。
电信、移动、联通承诺
取消预付话费有效期
广东电信:
自4月1日起分阶段全面取消预付费用户的话费本金有效限制期,移动用户以及宽带用户实施时间为4月1日,固话用户、小灵通用户实施时间分别为5月1日和6月1日。
同时,4月1日起,广东电信制作发行的11888充值卡有效期限从3年统一延长为5年。对于已发行卡而言,其激活有限期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后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其激活有限期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在激活有效期截止日期到期后的1年内,客户可持卡到指定营业厅办理延期服务,可延期一次,延长1年。
广东移动:
自1月1日起,移动新发行的充值卡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5年,已发行未到期的充值卡有效期自动顺延3年,并已全面取消预付费客户的余额有效期。
广东联通:
3月15日起分步取消预付费产品话费有效期,3月15日停止销售无月租或无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5月1日起,所有在用的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取消有效期;同时向实名制预付费用户提供销户及通信账户余额转移业务,用户在销户时可将账户余额全部转移至用户指定的其他本地中国联通(微博)号码。
规范增值服务管理严禁强制捆绑套餐
广东电信:
对于有争议的增值业务收费先向消费者退费,再与增值服务商核查;所有增值业务将出示清晰的资费说明,确保订购由用户发起确认,避免反向订购。流程规范包括:包月类业务必须进行二次确认;订购或退订成功有提醒;免费体验期结束后默认取消,禁止自动转为收费产品。
广东移动:
客户可利用“0000查询,自由退订”功能,随时编辑短信“0000”发送至10086,便可快速查询到截止目前所订购的增值业务,直接回复业务的序号即可取消相应的业务。
广东联通:
完善SP管理,对用户关注的擅自开通收费以及资费明示问题,明确规定必须明码标价、二次确认,严禁出现体验后默认开通扣费、强行扣费、强行定制的情况;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捆绑套餐或单产品套餐;同时,开通了全国服务质量监督举报电话(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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