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
3月5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LS电线株式会社和株式会社OPTOMAGIC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案发起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本次期中复审调查的审查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正常情况下,本次调查于2013年3月5日前结束。商务部表示,本次期中复审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及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本案调查范围之内。涉案金额约为2000万美元。
2010年,商务部曾裁定一起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案倾销案。目前尚不清楚两案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2010年3月19日,商务部调查机关收到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住光纤有限公司和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于2011年2月9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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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商务部再次发起进口光纤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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