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审打赢“屏蔽门”案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14:39:2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百度承认,他们确实对人人公司的网站采取了减少收录的措施,原因是该公司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因此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但是这项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人人公司所称的竞价排名毫无关系,也不会影响其竞价排名的结果。对于“垄断”一说,百度认为,他们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免费的,因此与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不属于《反垄断法》中的“市场”。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人人公司)起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屏蔽该公司网站后,却因无法证明百度具有支配地位而败诉。前天,一中院对此案进行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北京法院作出判决的第一起案件。

据唐山人人公司称,由于他们降低了对百度搜索竞价排名的投入,百度对该公司的网站在自然排名结果中进行了全面屏蔽,导致该公司网站访问量大幅降低。他们认为,百度利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进行屏蔽,以强迫该公司进行竞价排名交易,已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请求法院判令百度赔偿经济损失110万余元,解除对该公司网站的屏蔽并恢复全面收录。

百度承认,他们确实对人人公司的网站采取了减少收录的措施,原因是该公司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因此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但是这项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人人公司所称的竞价排名毫无关系,也不会影响其竞价排名的结果。对于“垄断”一说,百度认为,他们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免费的,因此与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不属于《反垄断法》中的“市场”。

法院认为,庭审中,人人公司仅提交了两篇有关百度市场地位的新闻报道,并未提供具体的计算方式、方法和有关基础性数据,因此无法证明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占据支配地位。

此外,《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通过自身的发展形成规模经济,从而占据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百度虽然对人人公司网站的处罚,是因为该网站存在“垃圾外链”,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据此驳回了人人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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