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超过百家网站参加的“自律大会”刚刚落下帷幕,号称名列视频分享网站前茅的优酷网和酷6网就打起了诉讼战。而由于自律协议中明确要求“杜绝恶意诉讼”,两家网站也互指对方是“恶意诉讼”,自己才是在“推动行业正版化”。22日上午,酷6网临时宣布召开发布会称,由于优酷网连续盗用自己独家版权影视剧多达40余部,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不得不提起法律诉讼。优酷网随即针锋相对,宣布将与优度联合对酷6提起诉讼,并强调,酷6网盗版播放了数十部优酷、优度拥有网络版权的影视剧内容。
不久之前还是“反盗版联盟”诉讼的对象,但随着酷6与盛大的联姻以及酷6和搜狐的交好,优酷和酷6今日已经好似陌路人,甚至要成为法庭上的对手。因为版权而对簿公堂,如果真的是为了推进中国版权之路的发展,那在正版化成为主流趋势的今天这无疑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如果另有所图,那就另当别论,甚至会对“推动行业正版化”的版权之路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继2009年的版权大战之后,优酷、酷6又再度“互掐”,这究竟是一件好事情还是一件坏事情呢?
公平的讲,酷6在之前做的已经很不错了:酷6与盛大结盟,这为深陷版权漩涡的视频网站如何转型提供了启示;酷6删除了有版权纷争的影视内容,这值的表扬。从这两点上看,酷6做得不错,其他的网站应该从这其中吸取很多东西。不过,在此次“互掐”之中,双方说的话却大相径庭。酷6的话我们前面已经看过,不妨看看优酷的回应。“优酷方面内部人士则称,酷六只是删除了欧美的影视剧,其原因是华友是美国上市公司,必须得在限定日期内删除”。并且,优酷CFO兼高级副总裁刘德乐公开质疑酷六诉讼的真实性,称其“诉讼行为纯属捏造”,“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海淀法院核实,完全是无中生有的挑衅”。如果此说属实,那酷6的动机就很值得怀疑;如果此说不属实,那优酷的动机就很值得推敲;假如双方的话都有水分,那离“恶意诉讼”就不太远了。
如果真的出现“恶意诉讼”,那第三方是否应该自动介入,制止这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事情呢?如果真的能起到这个效果,那即便是“恶意诉讼”,也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其实,酷6完全可以采取在目前合理合法的手段赢得战争的胜利的。有了盛大的支持,又有了和搜狐的合作,酷6已经占据了视频网站之争的先机。22日酷6网CEO李善友表示,“酷6网公布将投入3亿元用于购买正版影视剧以提升网站内容质量。酷6网还联合搜狐网各出资500万美元,建立了中国首个‘国际影视版权联合采购基金’,目前酷6网正在于美国电影代表协会积极协商,购买海外影视剧版权。很有可能在今年四月达成合作”。据说,2010年七成顶级热播剧酷6都拥有独家播放权,假如酷6网将“有计划的进行二度分销”是一种排他性分销的话,那他不喜欢的网站就会“无米下炊”了。不过酷6的话还有待证实,希望不是噱头。
至于优酷,他更不应该再困守过去的模式整天面对版权纷争疲于应付,一提版权马上以版权还击,烦不烦啊,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实在是过于老套。假如全部拥有版权,何愁别人拿版权说事呢?优酷应该有忧患意识的。随着“国家队”的进入和门户网站的进攻,视频网站的洗牌在事实上已经进入了白热化。虽然优酷的历史优势地位决定了自己不会成为第一批死去的网站,但是,如果不考虑变化的话,不说别的,单是10万元每集的版权价格就能在将来把优酷拖死。至于如何变化,看看酷6在2009的华丽蜕变其实也简单的很。
一年之间,中国的视频网站行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爆米花之类的成了“昙花”、“网友上传模式”已经面临淘汰、视频收费制已经初露端倪,而整天你骂我我骂你早就跟不上时代、上不了台面了。优酷、酷6,别再掐了,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吧,你们该做的事情还很多呢!
进入论坛>>声明:IT商业新闻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咨询:(010)68023640.推荐阅读
瑞典IT服务公司Pingdom综合多家互联网研究和统计机构的资料汇总出了2009年全球互联网的各类数据。 电子邮件: 2009年全球电子邮件发送量:90万亿 电子邮件日均发送量:2470亿 全球电子邮件用户总量:14亿 全年新增电>>>详细阅读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53181.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