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为何成“众矢之的”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13:28:47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种种迹象显示,互联网视频领域的争夺丝毫没有因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的签订而逐渐平息,无论是“口水仗”还是“诉讼战”,各家视频网站的争夺都更加激烈。

种种迹象显示,互联网视频领域的争夺丝毫没有因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的签订而逐渐平息,无论是“口水仗”还是“诉讼战”,各家视频网站的争夺都更加激烈。继上周五酷6与优酷互相起诉,昨日搜狐又联合激动网,高调宣称将优酷推上法庭,而优酷指斥这是“无聊的口水仗”。(1月28日《北京晨报》)

前段时间,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4家国内新媒体公司共同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反盗版联盟发起方宣布,将对优酷网503项盗版侵权行为提请诉讼。一波未息,一波又起,最近,酷6网高级副总裁郝志中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为保证酷6网正版化计划的顺利进行,酷6网决定以连续盗播40余部独家版权影视剧为由,正式起诉优酷。如今,优酷又身陷官司。

优酷真是倒霉透了,成了“众矢之的”,按说都是视频同行,低头不见抬头见,怎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非得上法庭上见不可,说明并非小事,而是大事,并非是意见,而是怨恨。

曾记得,当初版权大战开始之初,为了解决之道,优酷网CFO刘德乐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优酷将针对困扰视频网站的版权问题发起“版权自律公约”,开放版权查询平台,与版权方加强合作,实现双赢。这本来是很好的建议,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可令人遗憾的此自律建议并无反应。

作为提议者,他人有无反应是他人的事,自己既然提出,就应言行一致,严于律己,如果以前有过盗版的行为,应主动的披露进行检讨,并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以得到众家的谅解,并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此类错误,可是时过几月,未见提议者作过任何解释,更谈不上承担责任。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反而在视频业硝烟弥漫激战中,又让人逮住了证据,此次搜狐起诉优酷10部新片儿,不在“反盗版联盟”此前公布的503部盗版作品之列,而在其后。如果此起诉理由属实,提议自律发起人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盗版是没道理的行为,把它人的成果窃为已有,如果行业不规范,对于不良行为不打击,视频业的秩序将破坏,你盗我盗,谁也不愿花成本去获取,到头来将导致视频业萎缩,不仅影响公众的收视,而且影响到各商家的利益,对谁都没有好处。

“君子赚钱,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正道,保持手脚干净,别人的东西不拿,安分守已,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如果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最终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进入论坛>>声明:IT商业新闻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咨询:(010)68023640.

  推荐阅读

  MSN保护盾启用“云安全”引擎

用MSN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你会否收到莫名其妙的文件?随着使用者的增多,MSNMessenger人际网络已成为“非法获利者”的香饽饽,也在不断吸引着木马黑色产品链的目光。 用MSN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你会否收到莫名其妙的文件>>>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优酷为何成“众矢之的”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52715.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