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消息,备受关注的真假开心网官司又有新进展:据消息人士透露,开心网已经于1月底向法院申请追加北京千橡网景为本案被告,并已经得到法院受理。该官司于去年10月第一次开庭时,曾因千橡开心网经营主体由千橡互联转至千橡网景引发争论。
去年5月,开心网(kaixin001.com)的创办者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冒用开心网名称等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由于千橡“山寨”开心网一事在业界早就引起关注,此案被形容为中国互联网“山寨纠纷第一案”。
去年10月份,在经历了5个月的司法程序后,“真假开心网”一案终于正式开庭,双方律师唇枪舌剑。庭审期间最引人注意的是,千橡互联突然提出,“千橡开心网”(kaixin.com)的ICP证已经转至千橡网景公司名下,辩称千橡互联不应是本案适格主体。
面对这一变故,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在接受新浪科技专访时曾表示,为减少诉讼时间,暂不在法庭上将千橡网景追加为被告。
此后有媒体披露,千橡网景原为千橡互联的全资子公司,而在开庭前千橡网景的全部股权又被转至另一家千橡系公司千橡天成名下,成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有法律方面人士指出,“千橡开心网”在千橡系内部被转来转去,其用意在于拖延案件的诉讼周期。“不过这也是司法官司中常用的一种拖延案件诉讼周期的行为。”
去年10月真假开心网官司第一次庭审时,业内普遍认为会很快宣判,不过至今仍无确切消息传出。有接近开心网内部人士人透露,开心网去年5月提起诉讼时追求速战速决,希望尽快消除其不利影响,“不过开心网迅速发展壮大,时间因素已经不重要,因此也更有耐心和精力与千橡继续周旋。”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开心网正式向法院申请追加千橡网景作为本案被告。
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同时向新浪科技表示,为防止千橡网景再次通过将“山寨开心网”的ICP证过户转移的手段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在开心网追加千橡网景为被告的同时,也请求北京市二中院禁止千橡网景将kaixin.com网站的ICP证进行转移过户,目前二中院已经明确要求千橡网景不得将kaixin.com转移。
千橡方面在与新浪科技连线时确认了这一消息,同时表示仍将会积极应诉。
进入论坛>>声明:IT商业新闻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咨询:(010)68023640.推荐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涉及淫秽电子信息的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详细阅读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51827.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