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城开“药店” 未获相关资质合规性引争议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11:23:4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6月20日,淘宝商城医药馆正式上线,5家医药公司(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宣布进驻淘宝商城。那么,淘宝商城开“药店”合规吗?

6月20日,淘宝商城医药馆正式上线,5家医药公司(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宣布进驻淘宝商城。那么,淘宝商城开“药店”合规吗?

正方观点

相关法律存在缺失

据悉,国内具有网上药店交易资格的企业仅有35家,规模都较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连锁药店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1500亿元,其中网络销售仅7000万元,只占零售市场的0.046%。

值得关注的是,淘宝商城此次进入医药电子商务引起了争议。毕竟,淘宝商城目前并不具备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这是否存在违法嫌疑呢?

对此,国内首家B2C医药企业八百方医药健康网总经理廖光会认为,“这看起来是违法的,但其实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对这种只为合作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提供交易平台、本身并不卖药的互联网企业并未有所涉及,因此是相关法律存在缺失”。

反方观点

淘宝行为属于违法

不过,根据国家药监局2005年9月下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因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淘宝商城在尚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情况下提供药品交易服务,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由于医药物流需要通过GSP审评,这意味着药品不能随便通过邮递的方式来销售,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公司或第三方配送,但上述5家医药公司均不具备开展全国物流的能力。据了解,一些合作药店将以增加库存量的方式供应淘宝网店的销售,配送若仍延续原来的方式,跨区域的配送成本将变得十分昂贵。

“目前在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法规空白较多,要真正实现规范的经营,尚有待时日。”上海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陆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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