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一名女子靠黑莓和Google Maps指点路线的悲惨遭遇后,我不禁想问:为何相信机器,而不相信自己的双眼、智慧和基本的生存意识?
根据Search Engine Land详尽的分析,2009年1月19日,Lauren Rosenberg决定到美国犹他州的Park City走走。她问黑莓机如何从Daly街96号走到Prospector大道 1710号,黑莓转而查询全球最大的健行数据库--Google Maps。Google Maps建议她沿着Deer Valley Drive漫步。
根据Rosenberg的律师呈交犹他州法院的文件,Deer Valley Drive别称224号州道,是两旁没有人行道的乡村公路,路上车辆以高速行驶,“对行人而言根本不安全”。走在这条路上,Rosenberg据说不幸遭Patrick Harwood驾驶的车撞倒,愤而控告Harwood,也控告Google。
Rosenberg和她的律师声称,Google的健行指南“轻率、不负责任、有疏失地提供了不安全的路线”。
然而,我发现,如果你用电脑向Google Maps查询健行路线,你会得到非常清楚的警告信息,上面写说:“Walking Direction仍是Beta试用版,谨慎使用。这条路线可能没有人行道。”
问题是,你用黑莓查询Google Maps时,会不会出现这句警语?或者,更重要的是,出现在Rosenberg的黑莓上?警语似乎未出现在iPhone上,所以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RIM的黑莓上。
从法院文件来看,我不明白Rosenberg为什么想在犹他州走这条路线,她似乎家住洛杉矶,这意一味她可能根本不常健行。
同样令人困惑的是,法院文件的第一部分说,Rosenberg遭受精神、身体和情绪的伤害,造成“金额尚未定的”医疗开销,但在控告Google的那部分,医疗开销又估计超过10万美元。
对于自称遵循智能机器指示而出差错的人士,法院的判决不见得表示同情。英国有名男子开着宝马走下一条未铺好的崖边小道,卡在中间进退维谷,他声称自己只是听从GPS的建议。法院裁定是驾驶自己的意志促使他做此决定。
Rosenberg可期待犹他州的法院对她表示更多的同情吗? 在这个愈来愈推诿塞责的世界,真的有人能证明今天我们全都是Google帝国的臣民吗?这些Google人为了提供对我们“有益”的广告,而拍摄我们的街景、记录我们的Wi-Fi资料、追踪我们在网络上的一举一动。难道我们不该承认谁真正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么?
或者,法官会咳一声,然后宣告:“步行者自己应该小心。”(Chris Matyszcz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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