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经营网游外挂获利百万获刑3年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9:47:4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一男子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刑并处罚金170万元

利用电脑知识,自编两款火爆网络游戏的外挂软件,在网上销售,获得非法经营款达百万元之多。近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研发人王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研发外挂软件取名“偷懒猪”

《热血传奇》和《传奇外传》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的两款网络游戏。其庞大的客户群让南昌人王健看到了自己的“潜在客户”。

2008年10月下旬,他在未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且未获得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研发出支持两款游戏的外挂软件,取名为“偷懒猪”。

庭审中,王健表示,“偷懒猪”外挂软件在《传奇》客户端控制连接游戏客户的鼠标键盘属性操作加载了非法进程,使两款游戏的使用用户完成自动化循环操作。

当产业经营获利百万

王健将外挂软件登载上互联网,通过网上论坛和网盘提供“偷懒猪”软件下载服务,并下设4名“总代理”,指定4人通过支付宝账号,以50~60元/次的价格向其购买软件,4名“总代理”再用即时QQ软件和淘宝网开店的方式在网上销售。

随后,王健还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京东小区内租了一套住房用于“办公”,并在网上以招聘打字员的方式招聘员工,为购买“偷懒猪”的客户在进行游戏时提供人工在线解答服务。

经营两个月后,“总代理”之一刘康接到上海盛大公司的电话警告。王健得知后,仍未就此放手。最终,王健等人利用“偷懒猪”,获得收入共计1634442元。

构成非法经营罪被罚170万

经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偷懒猪”破坏了《传奇》游戏体验乐趣和可玩性,增大了服务器端的网络巡检和数据流量传输,属破坏性程序,并导致正常的网络游戏必须不断更新,在运行过程中给运营商造成了经济损失。

经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认定,王健等人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经营的外挂“偷懒猪”属于非法出版物。

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健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今年5月,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目前,罚金已全部到位。(文中人员均属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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