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胜诉侵权案 维亚康姆将再上诉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9:21:18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据悉,维亚康姆在3月份公布了一份百万页的证据,以展示谷歌和YouTube的经理们对视频服务的版权侵权有足够的意识。而根据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则表示,仅仅单纯的知识侵权是不够支持维亚康姆的索赔要求的。除非如YouTube类的互联网服务有“明确的”侵权认知,也没有删除视频片段,这一部分是受《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安全港条款保护的。

据国外媒体报道,世界上最流行的在线视频服务——谷歌旗下YouTube,在与美国第三大传媒公司维亚康姆(Viacom),长达3年、赔偿金要求达10亿美元的版权官司中获得胜诉。纽约法官裁定互联网搜索引擎并没有侵犯媒体公司的版权,原告方维亚康姆表示要继续上诉。

早在2007年,MTV Networks和派拉蒙电影公司的所有者——维亚康姆集团就对谷歌和YouTube提起法律诉讼,指控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上有数万段视频,未得到其允许就被上传,侵犯了其版权,导致维亚康姆遭受数亿美元的损失。维亚康姆认为,谷歌和YouTube明知这些视频侵犯版权,但仍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这些视频的上传。

但纽约联邦法院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于周三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作出判决,表示YouTube在接到警告通知后就及时删除了无版权视频,从而并没有违反保护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内容版权的规定。

有法律专家认为,该项判决对于传媒公司来说是个打击,它加重了现在互联网治安管理的负担。

对此,谷歌表示:“这不只是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胜利,对于那些世界各地使用网络来与对方沟通、分享经验的数十亿用户来说同样也是。”

而维亚康姆则坚决表示了要再继续上诉的决心,他们认为:“这个由下级法院做出的裁决是根本错误的,它违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的规定”。

据悉,维亚康姆在3月份公布了一份百万页的证据,以展示谷歌和YouTube的经理们对视频服务的版权侵权有足够的意识。而根据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则表示,仅仅单纯的知识侵权是不够支持维亚康姆的索赔要求的。除非如YouTube类的互联网服务有“明确的”侵权认知,也没有删除视频片段,这一部分是受《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安全港条款保护的。

谷歌自2006年以16.5亿美元收购了YouTube以后,开始进行内容过滤器,自2007年开始,将用户上传的涉及版权侵权的视频筛选出来,并在公司收到法院发出的投诉公文后,迅速将侵权视频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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