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新规促行业洗牌:有限制发展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9:16:3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后,媒体、研究机构的观点、解读铺天盖地。经过几天“沉淀”,焦点渐渐集中在有外资参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拿牌的不确定性。

“国家队就是要促使行业洗牌,淘汰一批的同时,有限制地发展第三方支付。”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后,媒体、研究机构的观点、解读铺天盖地。经过几天“沉淀”,焦点渐渐集中在有外资参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拿牌的不确定性,以及某些具体条款体现出国有金融企业如何摘桃子并“排挤”第三方支付机构上。

“转正”困难

《办法》甫一出台,就有业内人士表示:看上去很宽松、门槛并不高都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还必须满足的一项条件是: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近年来,支付企业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案例数量不少,主要表现在于支付企业与商户合作的过程中,一些赌博和黄色网站为了逃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都会注册一些假网站,开设一些合法业务,使第三方支付企业难辨真伪,为其提供支付服务。另外网络钓鱼事件频出,一些犯罪分子模仿一些著名购物网站作为“诱饵”,获得持卡人的信任,骗取购物人的钱财;还有的钓鱼行为将用户存款转入其在第三方支付工具下的账户并提走,媒体曾多次曝出支付宝参与河北沧州第一赌博大案,易宝支付为黄色网站提供支付服务,快钱涉及“乐天堂”赌场案,以及汇付天下参与江苏南京“明 ”网站赌博案等事件。尽管目前尚不确定如何定性这些支付企业涉案责任,但这无疑成为他们在“转正”过程中的定时炸弹,是否能“转正”得等待主管部门的意见。

民营力量玩转难还表现在,尽管新规允许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商自9月起向央行申请相关执照,但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将有外资参股的企业排除在了这个新的监管框架之外。根据《办法》第九条,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上述资深人士说,《办法》虽然没直接说,但参照以往国家对外资限制性发展的行业规定来看,肯定不会是外资比例超过51%的支付公司。

对于依靠风投力量、以互联网形态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大多数拥有外资股份是个事实。“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们在忙于准备大量‘转正’材料的同时,还要着手调整股权结构。”上述资深人士称。

“有限”发展

三十到五十网上商城平台CEO、电子商务专家龚文祥表示,目前电子支付的几方势力包括:央行及银联的超级网银、国有银行、以民营资本为代表的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手机支付公司。 上一页1 2 下一页进入论坛>>(责任编辑:原野)声明:IT商业新闻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咨询:(010)68023640.


  推荐阅读

  人民网上市估值30亿 一股独大难割喉舌职能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无专家,无职业经理人,无期权引入一流人才,掌权者多是原事业单位或国企的社长或董事长,在习惯上还将是官场的一套。”互联网知名人士谢文表示。 【IT商业新闻网】(记者 李凯文)对>>>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第三方支付新规促行业洗牌:有限制发展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1/20111231/240981.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