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消息,备受业界关注的网上鞋城乐淘网诉谷歌案15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神秘的第四被告亦被曝光,即同为网上鞋城的好乐买。不过三家被起诉的谷歌公司及好乐买均称自己与本案无关,乐淘网是告错了人。
乐淘诉谷歌案开庭
据乐淘网CEO毕胜(http://t.qq.com/Letaoke)介绍,2010年5月初,乐淘工作人员在谷歌中国网站输入“乐淘”后,网站出现“买运动鞋,乐淘不如xxx”链接,“xxx”为乐淘的竞争对手,该链接为赞助商链接即广告链接,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竞争对手的网站。
随后,乐淘致电谷歌有关部门,要求谷歌撤下有关广告,但谷歌方面置之不理,且“态度蛮横”。多次沟通未果后,乐淘将谷歌告上法庭。
据乐淘网代理网代理律师、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华建明介绍,由于谷歌中国本身比较混乱,本次起诉的被告包含3个谷歌中国相关公司,第一是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第二是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个是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此前被乐淘网以“xxx”替代的本案第四被告随着开庭也被曝光,即为乐淘网的竞争对手,同为网上鞋城的好乐买。
值得注意的是,在15日上午,好乐买总裁李树斌(http://t.qq.com/lishubin)向媒体确认已获得来自包括首轮投资方红杉资本在内的3家投资商的B轮融资,“融资额肯定超过首轮的100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肯定过亿。”
三谷歌公司、好乐买均称自己不应列为被告
庭审时,原告乐淘网代理律师华建明首先展示了一系列证据,证明谷歌中国的搜索结果涉嫌违法广告法,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四被告赔礼道歉,赔偿乐淘网50万元人民币损失。
谷歌代理律师表示,原告乐淘网展示的证据均为google.com.hk的搜索结果,而google.com.hk与三被告均无关系,三被告均未参与google.com/google.com.hk的经营,只有第三被告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与了google.cn的经营,而本案的所涉及的事实并未发生在google.cn上。
“大家看到的都是google.com.hk上的搜索结果,因此三被告与google.com.hk无关,原告是告错了人”。谷歌代理律师说。
谷歌律师在庭审中还称,三被告在得知“买运动鞋,乐淘不如好乐买”赞助商链接存在争议后,已采取了相关措施,在当天这条文字链广告已经删除,并称此举是尽到了“搜索服务商应尽的义务”。
原告乐淘网律师立即反驳,既然google.com、google.com.hk与三被告无关,三被告怎么能删除侵权广告,怎么能“尽到搜索服务商的义务”,这恰好证明了被告与google.com、google.com.hk有关。
谷歌律师随即称,虽然该赞助商链接广告被删除,但并非被三被告删除,至于是谁最终删除自己并不知道,而至于究竟谁才是google.com/google.com.hk的经营者,三被告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当庭审法官说出“不清楚,反正删了”的评语时,引起了旁听席一阵哄笑。
乐淘网代理律师华建明反驳称,谷歌曾发声明将google.cn指向google.com.hk,这是一种主动的指向,这种指向的变化并不妨碍发布不正当比较广告事实的成立,三被告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向google.com.hk是在逃避责任。
好乐买代理律师王帆也表示,好乐买自始至终并未承认自己就是“买运动鞋,乐淘不如好乐买”赞助商链接广告的广告主,是签约的广告代理公司未经好乐买确认,“擅自做主,放到网上去的”,好乐买也可证明这是广告服务公司私自发布的文字链广告,因此乐淘网告错了对象。
他还举例称:“我喜欢喝百事可乐,所以我说可口可乐不如百事可乐,但这不能证明这句话是百事可乐所说。”
乐淘网代理律师华建明指出,好乐买自己都承认,广告代理投放的有关好乐买广告,需要经过好乐买确认后才能发布,因此此则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广告,真正的广告主并非广告代理公司,而应该是好乐买本身。
资深行业人士指出,就搜索引擎营销来讲,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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