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帮网起诉前总裁侵犯商业机密 索赔50万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1 07:20:35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据媒体报道,宋中杰和经其推荐聘用的爱帮团前市场总监朱敏、爱帮团前销售总监李金龙三人,在离开老东家爱帮网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就迅速创办了一家新团购网站,此网站的业务模式、开通城市等完全与其在爱帮网负责的爱帮团网站相同。  精彩推荐

两个月前,在一片质疑声中创办了新团购网站的爱帮网前总裁宋中杰等人,近日被爱帮网以“侵犯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人民币50多万元。案件相关的起诉书已经于近日正式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

据媒体报道,宋中杰和经其推荐聘用的爱帮团前市场总监朱敏、爱帮团前销售总监李金龙三人,在离开老东家爱帮网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就迅速创办了一家新团购网站,此网站的业务模式、开通城市等完全与其在爱帮网负责的爱帮团网站相同。

爱帮网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4月底宋中杰受聘入职,与朱敏、李金龙两人共同负责爱帮团业务的拓展和运营,由此掌握了爱帮团团购业务的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三人于6月底7月初先后从爱帮网离职后,迅速建立了同样经营团购业务的网站,并在该网站上展示爱帮团的往期团购作为新网站的业绩,并利用三人在爱帮网任职期间获得的商户、代理商信息等保密信息,怂恿已与爱帮网签约的商户终止爱帮网的合作,并将原协议中的商品及服务在他们经营的新网站上销售;同时,宋中杰等人唆使已与爱帮网签署代理协议的上海、杭州、青岛、西安、成都的代理商终止与爱帮网的代理合作,转而与新网站合作。

爱帮网认为,宋中杰等人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职业经理人应严格恪守的职业道德,并触犯了相关法律,爱帮网作为此事件的受害方,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业内人士表示,三人借团购在中国刚刚兴起之势,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竟视职业前途而不顾,公然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摒弃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此行为是对商业诚信、职业经理人与企业之间基本契约的挑衅。

此外,爱帮网表示,宋中杰在6月30日从爱帮网离职后,不仅怂恿李金龙、朱敏在7月初迅速离职,而且在半个月之内将从事爱帮团业务的13名员工挖走,并公然宣称“爱帮团原班人马”入住新网站,严重违反了其入职时与爱帮网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性质极其恶劣,爱帮将以另案起诉,并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此,嘀嗒团市场总监朱敏向IT商业新闻网表示,在嘀嗒团看来,爱帮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朱敏表示嘀嗒团即将做出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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