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人的一夜暴富,让原本平静的无线电集团无法平静,而海格通信和广电地产暴露出来的无线电集团改制以来纠缠不清的股权问题——职工“被退股”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都成为了人们争议的焦点话题。
“被退股”
广电地产成立于1996年8月19日(原名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初注册资本1200万元,由广州无线电集团出资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持有100%股权。
2000年,作为广州市首先转制的17家企业之一,无线电集团把下属的四个部门分别转为股份制企业,其中,原军工通信总公司转为股份制后改名为海格通信。而从1996年到2009年间,广电地产共经历五次股权变更。
有公开资料显示,在广电地产的历次股权变更中,无线电集团持有的国有股权不曾增加,而几名管理者却在不断增持,他们的股权份额不断上升,最后导致管理层中8位自然人加起来持有76%的股权,远大于集团所持份额。海格通信的股改也与广电地产如出一辙,只是自然人持股数多达47人。
据无线电集团退休职工梁妙明回忆,2000年改制时集团有1000多名职工,退休退养的不准购买海格通信的股权,最后有700多人自愿购买了股份。但当时集团内部对购股员工有个特殊的规定,就是他们在退休或退养三年后必须退股。据了解,整个无线电集团从2004年第一批退股至今遭遇退股的人数应有100多人。
这项规定源于无线电集团员工持股会章程第十九条:“本会持股人因退休原因与公司中止劳动合同,可按自愿原则,允许转让或保留其所持有的股份,即曾担任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职务,曾参与股份所属公司经营决策并对其经营作出一定贡献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本持股会报请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允许保留5年的持有期;其他有关人员及普通员工经本人申请,本持股会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允许保留3年的持有期。保留期满,必须予以转让。”
据另一份落款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的《股份回购通知书》所称,由于某员工已“办理退养手续”,其应根据《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某特定时间之前办理退股手续。如不按时办理,则在超过规定退股时间后“不分配股息和配股”。而该通知书中所标明的每股回购价格为2.39元。过去数年因退休而退股的百余名员工的每股回购价基本都在2-4元之间。
海格通信和广电地产所退的员工股总数到底是多少,目前尚未有一个确切的数字,退休员工退还的股份最后落到了谁的手上,也是一个谜。
2008年初,梁妙明曾向广州市萝岗区法院递交诉状,将海格通信和海格通信工会委员会告上法庭,提出“确认股份转让协议无效,被告应当归还原告原有的62473.6股股份(含扩股)”的诉讼请求。但是,最终梁妙明与其他几位原告一样,并没有获得期望的结果,萝岗区法院和广州市中院都判决他们败诉。
广州市中院认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是指依照公司章程约定的份额缴纳出资,登记在股东名册及工商档案中。梁妙明是以员工身份认购股份的,先交付资金于工会持股会,工会再向海格通信出资,工会才是股东。所以本案并不适用于公司法。中院同时认为,持股会章程是经无线电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会议决议通过的,后又经海格通信持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因此,上述章程具有出资契约性质,对持股员工有约束力。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辉勇认为,持股会章程和公司法里所说的章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法里所称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其基本特征是要具备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而持股会的章程是海格通信与持股职工之间形成的一种内部契约,其适用对象是持股职工,而非公司组织及活动。
然而,公司章程的出身正是这些已退股的退休职工最诟病之处。
“且不说这个章程规定退休员工五年或三年内要进行退股不符合《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这个章程也没有通过法定程序‘经持股员工会议表决,多数同意后生效’。”梁妙明表示,2000年招股时这个章程没有表决和签名,后来海格通信为了上市程序合法,在2007年重新让相关人员补回签名。
虽然无线电集团一直强调对于退股员工的诉讼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9月12日判了败诉处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于2009年8月11日驳回其申诉,保持原判”,但未经表决和签名的员工章程明显不符合法定程序,由此得来的判决结果自然也难以服众。本刊记者了解到,包括梁妙明等2000年前退休退养而没有购买到股权的一些退休老职工至今还在为股份一事奔走。
与“被退股”相比,在海格通信还有更让人吃惊的事,数百名员工并不知道自己所持的海格股权已转入到47位自然人手中。
股权已“转让”了的人还能享受广电地产的分红,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分红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享受分红的转让
“4.5元/股的转让价根本不存在。”海格通信内部员工透露,“因为原始股东还在享受着分红,最近的一次是今年3月。”
如果该员工所说属实的话,海格通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说的“受让方受让无线电集团员工持股会或海格有限员工持股会其他会员持有的海格有限内部股的,转让价格为4.5元/股(以海格有限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扣除股权转让日前的分红后,溢价50%)。截至2008年2月27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出让方已全额缴纳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上述人士还透露,当时海格曾找原始股东开会,当时提出收购价格是5元/股,不过所有的原始股东都不同意,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而据海格通信的许先生透露,直到2007年,原始股东都没有收到上市公司《招股书》中所说的按照4.5元/股收购转让款,到目前为止,原始股东也都还能收到分红。
“今年3月份我们还分了一次红,每股税后有一毛八。我自己最开始认购了3万股,现在已经变成11万多股。之前曾经有公司领导开会说要以每股5元的现金买回去,没有人答应。”许先生证实了上述“未转让”事实。
据他介绍,股权转让的事情因此“没有搞成”。他也解释了大家不肯将股权卖给公司的理由——当年大家以每股0.6元的价格买入,经过数次扩股每股成本已经低至0.2元左右,但仅2009年的分红就有0.18元,如此高比例分红确实让人难以割舍。他同时表示,在这些直到2007年仍持有公司股权的数百名员工中,没有人收到公司用以回购股权的现金。
“我们都以为有红分就有股份。”许先生说,但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他和其他原始股东持有的股份已经被悄悄转走了。
有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海格通信已把原始股东的股权证都收回了,说是要“旧证换新证”,然而直到现在,新证也还没发下来。也就是说,许先生等自以为仍是海格原始股东却并没有股权证。
如果上述情况一切属实,那就意味着,刚上市的海格通信对全体投资者撒了弥天大谎,“原始股东”们所享受的分红不过是遮掩事实的烟幕弹。
“这些年通信、导航行业形势很好,公司的盈利前景很好。这种情况下无线电集团占海格通信的股权比例不断减少,而高管手中的股权比例不断增加,让人不解。”广电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原副部长张培根表示。
张培根还算了一笔账,无线电集团从海格通信第一次改制时占32%的股权,到上市前只剩下18.25%的股权,“如果以上市首日价格计算,国有资产有20多亿元不见了”。
甚至有业内人士担忧,国有企业中这种股权向极少数自然人集中,国有股权比例无限下降的情形已经威胁到企业的国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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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广州无线电集团股改现乱象 20多亿国有资产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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